[三立突擊西門町萌萌女僕餐廳偷拍]
原文來源:
http://shimuraken0730.blogspot.com/2007/05/blog-post_29.html
這是在PTT的媒抗版上看到的消息(第10982篇)。
有關OTAKU文化,我在之前有發表過一篇相關的文章。其實大概提到了一些有關於OTAKU正負面的訊息。當然,這樣的文化(?)到了台灣,不變質是很難的。而且台灣的媒體極為擅長大作文章的狀況下,更是容易凸顯台灣媒體的水準。
狀況大概是這樣的(摘錄台灣論壇的文章):
所謂的女僕餐廳並不是什麼特種行業,只是有純粹穿著女僕裝、帶著溫柔微笑女孩子的一般餐廳。
今日她們剛好換季換制服、理所當然裙子會比之前冬季還要短(這裡要先說明的是,萌點的夏季裙子幾乎可以算是全台灣最長了)。今天下午四點多的時候,居然有一群三立的記者、工作人員還有某自稱本土天團的55溜溜其中一位。
女僕餐廳基本上是不准拍照的,就算媒體採訪也要事先徵詢女僕同意吧?
結果他們什麼都沒事先取得同意就貿然進去,這幾乎可以稱為「騷擾」。最恐怖的是女僕們都躲到女廁裡了,副主持人硬要打開女廁門口!最後居然還有工作人員硬衝進女廁來、帶著臭臉要女僕們出來接受訪問。
我相信這種行為可以叫做「性騷擾」,不過比起接下來的還算是輕度性騷擾啊。
最誇張的是,就因為是女僕服裝的關係嗎?就因為剛好換成夏季裙的關係的關係嗎?攝影師就可以偷拍裙底風光!?最讓人驚訝的居然沒人阻止這種行為,某天團成員之一王紹O還在後面一同看呢!
這位藝人的行為是怎樣,難道你以為女僕是什麼?就算是女僕也不能偷看人家裙底風光吧?
那位攝影師也是、擅闖女廁的人也是、一同觀看的某藝人同樣。想必三立必須好好篩選你們的工作人員和底下藝人了,基本上這些所做所為是可以告你們的!!
8 篇回應 so far ↓
淫妲三代 // 五月 31, 2007 於 6:17 am |
這我也有看到,
我覺這也應該鬧很大才對.
真的很怒.
簡直到令人髮指的程度.
小貂 // 六月 8, 2007 於 4:26 午後 |
萌點餐廳(也就是文內提到的萌萌女僕餐廳)有針對這件事情提出公告
網址轉載如下:
http://www.moe2.com.tw/phpBB2/viewtopic.php?t=119
如果不能開請由下面網址進入…
http://www.moe2.com.tw/phpBB2/
找到MoePoint 萌點女僕咖啡廳
M.P. CHANNEL-萌點頻道
有兩篇置頂文章 :)
buterscotch // 六月 8, 2007 於 5:34 午後 |
可是我看到連結再連結的女僕的文章說,她回頭發現攝影機對著她的大腿,而不是如官網上說鏡頭是對著藝人喔。
不過當然其中可能有時間差或是啥誤會,這我就不知道了。
Top Posts « WordPress.com // 六月 9, 2007 於 11:59 午後 |
[...] [轉][怒] 三立偷拍女侍裙底 [三立突擊西門町萌萌女僕餐廳偷拍] 原文來源: http://shimuraken0730.blogspo […] [...]
anarch // 六月 12, 2007 於 8:52 am |
我剛連過去看,兩位餐廳當事人(服務生)的文章,一篇隱藏一篇連結失效。
不過,其中一位當事人的這篇文章,似乎透漏對官方聲明的不滿(純猜測)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Pth.l2CCGRwnbSut.mxOFFGY6ntH0w–/article?mid=143&prev=144&next=139
anarch // 六月 12, 2007 於 8:57 am |
抱歉,上面留言裡的當事人文章連結太長,導致張貼錯誤。
換這個好了
http://0rz.tw/922GT
buterscotch // 六月 12, 2007 於 9:18 am |
我也感覺是這樣沒錯。唉。希望她沒事。
公訴公權力 // 六月 21, 2007 於 4:10 午後 |
各位大大,這樣的行為不只是性騷擾,也順便給一些偷拍的人看,罪責其實並不輕。只要有人舉發,可能檢察官就會起訴了。但是相反的,沒有人舉發,這樣的事情可能就會不了了之。。。
刑法第315-1 條
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:
一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
體隱私部位者。
二、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
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